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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7-01   17:44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对《江苏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 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江苏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7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5房间,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scztjkw@163.com


附件:江苏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