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财政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检查等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实效。
一是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根据国务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要求,2019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和统筹能力、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方式等四个方面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市级涉农项目从2018年的40个整合为2021年的13个,取消了小而散,使用效益不高的涉农项目,集中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倾斜。
二是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之一,着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2018年以来,在全面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对投入较大的项目进行了跟踪评价和重点评价,评价结果报市人大审议。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每年制定涉农资金完成绩效情况检查计划,会同涉农部门对重点涉农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重大基建项目委派第三方机构进行跟踪审核,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实施“阳光三农”。推进涉农政策、项目、资金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及时将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