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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实施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 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发布日期: 2021-05-24   18:26   字号:[ ]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常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早在2018年9月,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试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通知》,在江苏省内率先开启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拓展使用上的探索。三年来,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定政策,确定业务口径。文件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转移给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并明确了共济账户使用范围。

    二、改系统,简化申办手续。对社保一体化系统、微信小程序进行改造,实现“不见面”办理,方便参保人员。

    三、强宣传,扩大覆盖人群。充分、广泛利用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宣传。

    2018-2020年共有54236人次通过家庭共济账户缴纳居民医保保费及转移给家庭成员就医使用共31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共济制度的探索与实施,在提高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就医负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