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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财政:多措并举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4-09   17:30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办公室 字号:[ ]

今年以来,镇江市财政局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成效,严肃财经纪律,不断丰富财政“大监督”机制,为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镇江“跑起来”提供坚强保障。

  一、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体系,保障财政监督成效。为强化依法行政要求,保证监督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监督成果有效运用,镇江市财政局制定了《镇江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和《镇江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办法》。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监督工作规程。《镇江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工作行为,主要严肃财政监督项目计划的生成、执行;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与核查两种方式的程序;统一监督各环节所需的文书格式。另一方面,进一步促进财政监督整改落实及成果运用,监督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促进管理,为真正实现财政监督“查外促内、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在提升监督质量的同时,特制订《镇江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办法》来保障财政监督整改落实及成果运用。

  二、科学制定财政专项监督计划,谋划好全年监督工作。2021年,镇江市财政局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镇江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财政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形成了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监督计划,市级财政专项监督计划包括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及各项收支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等13个项目,项目实施将按照“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时效、按期完成;跟踪落实、运用成果”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制定内部监督制度,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管理。为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促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镇江市财政局率先执行好财政财务制度、做好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工作,高度重视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审计)工作。一方面,制定内部监督(审计)制度。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制定了《镇江市财政局内部监督(审计)暂行办法》。办法共七个章节,明确了镇江市财政局的内部监督(审计)工作在局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明确了内部监督(审计)报告与被监督(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需向局党组汇报,明确了内部监督(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创新内部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单位自查自纠,将单一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后监督结合。将历年外部监督中发现的常见问题一一列举,将财政财务现行管理政策收集汇编发给财政系统内部单位,让各单位通过自学自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四、举办财政监督管理培训班,提升监督业务能力。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财政监督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专题举办财政监督管理培训班。各辖市(区)财政局业务骨干、市局相关处室负责财政监督的同志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组人员参加了培训。本次财政监督培训内容为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培训让参训的同志进一步熟悉财政监督法定工作程序,解答财政监督“怎么干”的疑惑,为规范全市财政监督检查或核查程序、依法高质量完成2021年财政专项监督计划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培训是由财政监督处根据财政监督职能与财政管理业务,分门别类梳理出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包含两大块内容:一是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实施六方面会计监督的内容,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检查八大方面的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银行账户及存款管理、“三公”两费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及其他方面,培训内容列举出每个管理模块容易出现什么问题,依据什么条款,既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外聘人员的一次查前政策培训,同时也有利于市局相关处室及辖市区财政监督系统同志进一步提升财政业务管理、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能力。

  五、积极落实省市指令性任务,完成“计划”外工作。一是落实镇江市政府安排的任务,参与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整治行动。安排专人参加牵头部门召开的会议,参与整治方案的讨论与修改,参加督导组,全过程全力支持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整治行动。二是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布置的联动监督项目,完成全市收入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接到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财政收入政策执行情况核查的通知》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详细可行的核查方案,第一时间下发核查通知,成立由财政监督处牵头,预算处、国库处、综合处等相关处室参与的核查组,通过自查、数据分析、现场抽查等方式及时完成全市收入政策执行情况核查,按时向江苏省财政厅报送核查报告。三是完成省市各部门要求的总结与报表报送工作。如及时按照江苏省财政厅要求,完成全市2020年财政监督工作报表统计与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完成全市2020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完成情况报送工作。此外,还积极按照镇江市审计局要求,完成财政系统2020年内部审计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