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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增加补助10亿元兜牢市县“三保”底线

发布日期: 2021-04-02   17:16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预算处 字号:[ ]

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2020年省对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5亿元于近日全部分配下达市县,总规模比上年净增10亿元。此次资金分配以市县财力补助为主、相关工作奖励为辅,改革创新奖补办法,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为增强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能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一是保持缺口补助基数不变,巩固“三保”成果。2018年,财政部已核定我省没有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市县。省财政按照2017年财力缺口补助的80%给予市县财力缺口补助基数,巩固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工作成果,防止市县出现新的缺口。

二是增加减税补助1亿元,减轻市县财政运行压力。省对市县减税补助总额增加1亿元,并按照当地税收减免数额占各地税收减免数额之和的比重计算分配,充分体现“减得多、补得多”,切实减轻市县财政平稳运行压力,激励引导各地将国家减税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增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补助2亿元,推动农村基层党建。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等要求,省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8万元。为切实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参照中央财政补助办法,省对市县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补助总额增加2亿元,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是增加民生保障增支补助7亿元,进一步向财力困难地区倾斜。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省对市县民生保障增支补助大幅增加7亿元。补助范围明确为人均财力低于平均水平的经济薄弱地区,补助资金按照当地民生增支数额占各地民生增支数额之和的比重计算分配。

五是提高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奖励标准,推动县级财政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2020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省对排名全国前200名的县给予激励补助。其中,对位于全国排名前50名的地区,按照拉大差距、体现激励的原则,奖补标准提高到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