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图片新闻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十周年总结大会在南京举行

发布日期: 2021-03-22   17:13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金融处 字号:[ ]

2021年3月19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立十周年总结大会在南京举行,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出席并讲话。

徐洪林在讲话中指出,路救基金设立以来,通过精准救助、链式追偿、专业运营、优质服务,为保障民生、化解矛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建章立制,保障基金有章可循。省政府颁布《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一系列基金管理政策制度,多项制度全国首创,执行成效显著,保障了基金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9家省级单位组成路救基金协调小组,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省13个设区市和46个县(市)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省级集中统筹、地市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三是创新管理,推动基金高效运行。路救基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紫金保险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发信息系统,全省铺设76个受理服务网店,建立了涵盖医疗、法律、财务、追偿等160余人的专业队伍,为基金提供了高质量服务。四是便民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率。截至目前,路救基金已与全省30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辟“绿色通道”,并开通官网、APP、微信申请等功能。目前路救案件审核垫付时间平均为1.5天,其中超99.7%的案件2天内垫付到位。五是品牌打造,示范效应不断放大。路救基金十年运营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可扩展、可复制、可借鉴”的品牌样板,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徐洪林要求,一是坚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各市县要按省政府规定成立路救基金工作协调小组,对极少数尚未建立协调机制的市县,要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消除盲点。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基金筹集,努力实现医疗卫生机构“绿色通道”全覆盖,加大对交通肇事失信人员惩戒约束。基金管理人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严格审核流程、保障垫付精准、依法依规追偿、确保工作细致、服务周到。强化制度执行刚性,规范内部控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广泛开展宣传、便民服务。基金管理人要积极运用新科技、新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和操作示范,把路救基金政策讲透彻、操作步骤讲清楚、把群众关切讲明白。

紫金保险董事长李明耀回顾了路救基金十周年业务开展情况,省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松宣读“最美路救人”通报表扬人选的决定,相关领导为30名“最美路救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会议由紫金保险副总裁曹永林主持,省路救基金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负责同志、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近90人在现场参会,紫金保险各市县路救办工作人员在各地视频分会场参会。

据统计,路救基金成立十年来,共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7.2万人,累计垫付抢救费、丧葬费22亿元。被救助非城镇户口占比超90%,低收入群体占比约40%,救助危重病人比例约61%,垫付追偿金额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为遭遇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最困难的时刻、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带来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充分体现了路救基金“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和“便民利民”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