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1-00239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信息名称 | 关于拨付省级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项目“拨改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
时 效 |
苏财资环〔2021〕7号
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19〕37号)、省财政厅《关于划转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等6家企业并明确出资人的函》(苏财资〔2020〕32号)以及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年第4号)“关于省级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项目投资运营模式有关事宜”等要求,现将原计划通过专项资金拨付给省生态环境厅的省级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项目建设资金(第二批)12806万元拨付你公司,计入你公司资本金,并由你公司对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资。请你们依规做好账务处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