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1-04471 | 信息分类 | 财政行政政法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 | ||
时 效 |
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47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苏知发〔2021〕47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预算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资金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用于支持专利转化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资金下达至项目承担单位,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要履行项目管理责任,督促所在地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执行项目,监督具体项目执行情况。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2021年11月底前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实施路径,确保完成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绩效目标表(附件3),细化分解本单位、本地区绩效目标,由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审核汇总后于11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附件:1.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分配汇总表
2.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分配明细表
3.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绩效目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