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06   11:16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1-04392 信息分类  事务所管理
发布机构  财政厅会计处 发布日期 2021-12-06
信息名称  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公示
时  效

我厅于2021年12月6日受理了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12号1415室。

四、首席合伙人:张红英。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20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张红英,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10020,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 在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分所执业;

2021年11月至今  协会代管。

2、刘睿卿,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10025,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10月至2021年10月 在南京开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1年10月至今  协会代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联系方式:025—83633203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0室(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