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1-04392 | 信息分类 | 事务所管理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信息名称 | 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公示 | ||
时 效 |
我厅于2021年12月6日受理了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京鉴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12号1415室。
四、首席合伙人:张红英。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20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张红英,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10020,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 在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分所执业;
2021年11月至今 协会代管。
2、刘睿卿,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10025,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10月至2021年10月 在南京开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1年10月至今 协会代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联系方式:025—83633203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0室(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