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支出责任。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结合本地区财政体制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等实际,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做好预算安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推动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同时,应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和工作考核,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注重协同推进,形成良性互动。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落实,要与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以及其他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同时,根据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形势,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动态调整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