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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小微创业贷”工作荣获财政部表彰

发布日期: 2021-11-24   16:16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金融处 字号:[ ]

近日,财政部发文公布“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生动案例”评选获奖名单,我省《提升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江苏财政创新“小微创业贷”工作》荣获二等奖。目前,财政部已将入选的案例编印成册并正式出版,财政部部长刘昆同志撰写前言,要求注重用好《生动案例》,提升财政干部干事创业能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创新完善财政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的“桥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以“小微创业贷”等工作为有力抓手,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六年耕耘,屡创佳绩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小微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为提升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省财政厅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于2015年合作推出了“小微创业贷”。经过6年长足发展,“小微创业贷”累计投放贷款1800余亿元,支持超过10万户小微企业,是全国单体规模最大的政银合作产品之一。“小微创业贷”深受广大小微企业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6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江苏“小微创业贷”被列入可总结推广的典型经验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在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的《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中指出,江苏“小微创业贷”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提高了融资效率,是拓宽实体企业融资来源的积极探索。

二、“两无四有”,广泛支持

为破解长期以来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担保物导致的贷款难、成本高等问题,“小微创业贷”首次提出按“两无四有”标准投放信用贷款,即企业无需提供抵押、担保,仅需具备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等条件,即可申请贷款。“两无四有”的审贷标准,一方面打破了银行“重抵押、重担保”的传统信贷思维,将审贷重点转移到考察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上来,为正常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提供优惠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核实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税收缴纳等情况,避免有限的信贷资源流向产能过剩、高污染的退出型企业和无法维持经营的僵尸企业。

三、财政搭台,金融助力

省财政引导市县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通过贷款风险补偿的方式,缓释银行贷款风险,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源源不断流向小微企业。财政、银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发力,确保“小微创业贷”工作顺利推进。在融资成本控制上,严格设定贷款利率上限,从实际情况看,“小微创业贷”平均执行利率约为4.36%,显著低于我省小微企业平均融资成本。银行对“小微创业贷”实施专职审批、专设流程、专业团队、专项规模、专门考核、专题宣传的“六专”行动,原则上全部贷款流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小微企业。

四、改革创新,锐意进取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与资金杠杆作用,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省财政积极践行财政支持深化小微、“三农”金融服务的初心,主动作为,总结“小微创业贷”等工作经验,整合省级政银合作产品,设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按照“1+N”的运作模式,近期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首期推出了“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等四个子产品,精准扶持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产品依托“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网址www.jsphjr.com)进行信息化管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及时享受到优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增强融资获得感,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