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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印发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1-11-18   15:40   字号:[ ]

为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规范省属金融企业管理,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主要事项清单(2021年版)》。

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以来,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实行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合理界定职责边界的重要措施。在全面梳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清单分为基础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管理等3大类22项主要管理事项。按照简政放权原则,管理对象集中于集团公司,子公司相关事项一般由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治理程序自主决策,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确保监管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实施清单管理,明确管理事项的政策依据、管理对象、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进一步明晰了财政管理的边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