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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金〔202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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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申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的文件(文号____________)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等精神,对照《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苏财金﹝2018﹞76号)等规定,该PPP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即日起纳入PPP项目库。
对列为省级试点的PPP项目,相关地区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则》(苏财金﹝2018﹞70号)进行管理,并配合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做好试点论证工作。论证通过后,按规定在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社会资本方。采购完成后,应将签署的合同文件复印件等材料报送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备案。
你局要高度重视PPP项目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PPP管理政策制度,强化跟踪监测,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要严守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不得提供社会资本固定回报、不得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不得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还款担保等红线、底线。对于在库PPP项目出现操作不规范、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信息不完善等不符合PPP项目库管理要求情形,以及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应按规定及时向省财政厅申报退库。
附件:江苏省2021年第五批入库PPP项目名单(分地区发送)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