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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省级单位:
现将2021年省级采用项目法分配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和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下达市县的项目资金列2021年“213 农林水支出”科目;下达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列2021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企业、单位(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到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1〕22 号)确定的项目立项计划,抓紧做好资金下达、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 号)等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按照《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严格对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和相关省级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同时,请相关省级单位按照预算部门一体化系统要求抓紧完成项目入库等工作。
附件: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资金下达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