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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财政:“六公开”保障政府采购透明运行

发布日期: 2021-10-13   11:49   信息来源: 宿迁 字号:[ ]

    今年以来,宿迁市财政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聚焦企业关注的焦点、难点,创建“采购信息六项公开清单”,主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走向“深、细、实”,强力推进政府采购阳光交易。1-9月全市电子化采购占比率达100%,不见面交易占比率达99.4%,在线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占比率达95.04%,持续保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高水平运行,促进政府采购整体质效全面提升。

    依法公告交易基本信息。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全面落实招标公告、采购文件、中标结果、合同签订、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规定环节信息公开,逐步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特别是从今年1月起,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重点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并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按最高标准对小微企业推行评审价格折扣,以信息公开促进采购政策落地落实。1-9月全市中小企业中标率达84.16%,市场主体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标前对采购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推行采购文件预公告制度,正式采购前对采购文件核心内容主动公开不回避,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防范“量身定制”采购。此举既破解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提前化解质疑投诉。今年已在市直管绿地一体化管养、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等79个项目中运用,促进采购文件编制更加规范、合理。1-9月全市政府采购投诉率与去年同比下降21.43%。

    公开评标过程。设立评审观摩、见证中心,以视音频形式公开评标现场实况,接受采购人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及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对评标现场的不规范言行,采购人代表可以实时喊话提醒,督促纠正。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还将评标现场视音频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增加评标透明度,倒逼评标质量提升。

    公开中标关键细节。建立投标企业数据库,除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外,在交易平台“晒出”企业入库的业绩、获奖、认证证书等投标证明材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今年6月起在小型工程、绿化管养、物业管理等采购项目中,主动公开中标人获得加分的具体证明材料内容,防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发生。已在便民方舟物业管理等33个采购项目中运用,引导企业规矩投标,避免虚假应标,增强投标竞争度,投标报价最大下浮率达40.62%。

    公开合同履约结果。在依法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基础上,全面推行项目验收结果和支付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参与对政府采购实效的评判,促进采购绩效提升和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全面开展验收支付专项核查,公开通报核查结果,保障中标企业及时获得款项。今年9月起,通过随机抽取,已对全市50个达到验收支付时间节点的采购项目公开开展专项核查。

    公开代理机构记分情况。全面推行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同平台、同制度、同标准交易,以社会代理机构使用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其日常行为。明确29项清单记分标准,记分达到一定分值则暂停其一定期限内的平台使用权限。今年以来,已对28家代理机构进行31次记分管理,记分结果网上公开,规范代理行为,督促代理机构主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