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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0:06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苏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5号)有关要求,充分运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加强财政政策解读,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印发《关于做好我厅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苏财办〔2020〕49号),明确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涉密信息除外),均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在厅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平台公开我省政府债券发行基本信息、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报告、还本付息公告、跟踪评级报告等,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券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三是在厅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拓展公开渠道,在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财政部门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措施。四是公开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五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PPP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公开要求,在厅门户网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栏公开PPP工作最新进展、政策文件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最新的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六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七是及时将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集中统一对外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梳理、完善我厅权力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流程等服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答复79件,结转至下年度答复4件。答复件中予以公开30件,部分公开9件,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30件,不予处理6件,申请人逾期未作出补正的2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运用好新闻发布会平台,对涉及全省重大财经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财政政策措施等,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进行解读发布。注重借助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对全省财政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进行报道解读。2020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超过1万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000余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1020条,关注人数超过5万人。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8场,参加江苏卫视“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节目5次。在人民网、新华社、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各类主流媒体发表重点稿件81篇。坚持面向基层,聚焦民生热点问题,组织好我厅“政风热线”上线直播工作。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流程,全年共接办12345服务工单1300余件。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厅办公室统一扎口、相关处室(单位)具体落实、政策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厅行政办公平台依申请公开模块,厅办公室通过公文办理督办系统,及时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办理,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统一采取邮政快递方式,向申请人寄送书面答复告知书,并留存复印件和邮寄证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全厅绩效考核,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负责人员,落实工作任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30

30

2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6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

4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一)予以公开

27

3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3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6

3

0

0

0

0

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1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1

0

7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等。下一步,我厅将着力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积极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运用图解、短视频、微动漫、主题海报、H5等形式,多渠道、多维度解读社会关注的各项财政政策,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全年我厅办理建议、提案315件,代表、委员办理满意度100%,我厅被省人大评为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