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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云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8  14:58        次  

我厅于2021118日受理了常州云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常州云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208室。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胡燕华。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胡燕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300009,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512月至202012月 在江苏天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2012月至今协会代管。

2、孙建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260002,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59月至20209月 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盐城分所执业;

20209月至今协会代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025—83633203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0室(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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