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有关要求,经对本厅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61件,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厅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6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