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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0-09-25   09:08     字号:[ ]

苏财购〔202068

 

投诉人:苏州水木清华设计营造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15F

法定代表人:张弘

被投诉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绿都大道13B21008

法定代表人:叶彪

 

2020529日,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公司”)发布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JSZD-2020-1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于2020718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中标供应商为江苏正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0729日,中大公司发布更正公告称:原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20811日,苏州水木清华设计营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清华公司”)向中大公司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提出质疑,中大公司2020812对质疑作出答复,水木清华公司对答复不满意,于2020817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20911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