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财社[2011]47号)和徐州市政府关于《徐州市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徐政规[2011]3号)以及《沛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2020年度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精神,我县财政继续支持为民办实事工程计划:向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
2020年1-3季度全县符合领取尊老金的老人共计31985人,县财政累计拨付资金1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