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围绕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的工作方针,以规范管理为核心,以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为重点,努力实现全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效推动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我县从2020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调整至650元,1-3季度我县累计发放低保金47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