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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专题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

发布日期: 2020-09-18   16:00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字号:[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省财政厅于9月17日上午召开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李大伟对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专题授课解读。

李大伟副司长从条例修订背景和过程、修订原则、主要内容、突出特点、重点协调的问题、贯彻落实举措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解读和辅导,特别是将条例主要内容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领域重大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加深了财政干部对条例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为地方财政部门更好贯彻执行条例,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创新提供了有效的指导。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业务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要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财政管理各项工作中,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依法公开预决算,依法接受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储永宏及在宁各位厅领导,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臧雪涛及局班子成员,两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