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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获2020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2948万元

发布日期: 2020-08-07   10:42   字号:[ ]

 

    近日,沭阳县获2020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2948万元。其中:苏北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经费28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78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7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苏北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重点及特色镇发展、抗震加固、园林绿化等。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奖补资金,按照建制镇数量、污水处理厂规模和 2020 年管网建设计划,采取 “因素法”分配,对苏中苏北整县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奖补资金,按照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及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 “因素法”分配,支持全省面上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对垃圾分类和治理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试点给予补助。

    沭阳县财政局将及时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会同相关部门对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尽快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