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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对“四类群体”困难群体购买安置房实行兜底保障

发布日期: 2020-08-06   09:11   信息来源: 泗洪县 字号:[ ]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要求,减轻“四类群体”住房改善压力,兜住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泗洪县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群体对象购买安置房实行托底安置保障,确保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一是多方筹措资金。泗洪县通过协调争取省工商联捐赠特困群体兜底安置房项目补助资金1595万元,用于各乡镇“四类群体”中特困农民的购买安置房补助。另外县财政按照2.6万元/户标准进行配套补贴,计划安排2600万元。

    二是制定补贴标准。凡是县域内购买安置房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均纳入补贴范围,对认定的购置安置房的四类困难群体,由江苏省光彩基金出资按照3万元/户进行补贴,县财政按2.6万元/户标准进行再次补贴。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乡镇根据村组上报的购房“四类群体”进行审核确认,然后村组进行公开公示。县级部门对乡镇兜底安置保障资金申请材料实行六方联审,由农房办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对四类群体数据审核、比对,比对无误后进行补助。

 



(编辑: 徐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