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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区域水情,统筹考虑各站开机情况,为保证各翻水站的正常运转,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二批省级翻水费 万元,列2020年度“2130314防汛”预算支出科目。
省级翻水经费结合翻水站实际翻水情况,逐月核报,据实结算。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省级翻水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03〕12号)规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第二批省级翻水经费安排表(不下发)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