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3号)精神,报经徐州市政府批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调整补发到位,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截至7月底,参加市区(含铜山区,下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32.55万退休人员,已全部领到1-7月新增养老金3.76亿元。其中:30.43万企业退休职工领取新增养老金3.43亿元,2.12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新增养老金0.33亿元。预计全年发放养老金待遇调整资金6.45亿元,其中企业退休职工增发5.8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发0.57亿元。
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政策,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办法与去年基本一致,全省统一,实行普遍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部分标准与去年一致;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标准略有上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标准与去年一致。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固定额部分是基本养老金调整社会公平性的主要体现,今年的调整总水平与去年持平,因此该部分标准仍保持去年标准,不作变动。同时,该部分也能够继续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较去年标准略有提高,这更好地体现了国家有关长缴多得的要求。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 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 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较去年标准一致。
按照实际调整情况统计,徐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达到5.47%,徐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3.59%。
今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六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五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