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在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同时,让特困人员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稳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自2020年起调整扬中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具体为: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740元和每人每月1030元。及时做好资金下拨,专款专用。同时主动与各个乡镇街区沟通,集中五保资金准时补贴给敬老院,分散五保金及时汇到五保户手中。其中发放的五保金中包括调标补差和6月物价补贴,分散五保资金17.3万元,集中五保资金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