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财政要闻

徐州入选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获中央财政奖励3000万元

发布日期: 2020-07-06   10:18   字号:[ ]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确定60个市(州、区)为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徐州成功入选,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000万元。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徐州市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发展中的成长型城市,近年来在省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聚力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项金融指标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势头。2019年,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到8017.64亿元、5745.35亿元,分别增长12.8%、16.6%,增速均居全省前列;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各项贷款491.99亿元,较年初增长29.56%,信贷计划完成率158.51%。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建立了综合企业服务中心及企业服务平台,全面建立市县镇三级包挂服务企业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信贷172亿元。

下一步徐州市将以创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着力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统筹做好财政金融服务综合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