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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盐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补助资金2亿元

发布日期: 2020-07-31   16:23   字号:[ ]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盐城市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省财政已第一时间全额下达。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部署,2018-2020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中央财政分批支持部分治理任务较重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申报要求,积极组织设区市进行申报,2019年10月,继淮安、宿迁入围中央第一、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之后,盐城市成功入围第三批示范城市。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主管部门督促地方对照示范有关工作要求,尽快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并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达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要求,并带动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