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0-01598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信息名称 | 关于收缴和下达2019年度水环境区域补偿、受偿资金及连续达标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
时 效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95号)和《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苏环办〔2016〕341号),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水环境区域补偿年度补偿和受偿资金及2019年度水环境区域补偿连续达标奖励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科目列2020年“2110302水体”,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全部用于本地区水环境治理、水质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二、请你们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19年度全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下达表(第一批)
2.2019年度全省水环境区域补偿连续达标奖励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