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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设立

发布日期: 2020-07-17   17:10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基金管理处 字号:[ ]

7月15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北京、上海同步举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北京、上海主会场出席揭牌仪式,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政府领导和股东单位领导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出席。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马秋林,省财政厅厅长储永宏、一级巡视员李载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于红霞应邀参加揭牌仪式。

副省长马秋林参加揭牌仪式参加揭牌仪式

省财政厅厅长储永宏参加揭牌仪式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发起,联合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吸纳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注册资本885亿元,主要投向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领域。

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财政出资12亿元,由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为股东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主动作为、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参加发起人大会、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下一步,江苏将积极发挥绿色发展方面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快项目储备,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在江苏早落地、早见效,推进江苏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