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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十六连调”

发布日期: 2020-07-17   10:52   字号:[ ]

      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批准,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出台连云港市调整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本次调整工作是第五次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连续第16年调整。惠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23.59万人(其中市本级13.3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4.7万人(其中市本级0.83万人)。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一、待遇调整制度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完全统一,调整方式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块相结合。

    二、进一步缩小相对差距。此次调整幅度总体水平为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幅度达到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调整幅度不到3.8%。

    三、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四、继续给予高龄倾斜。对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同等年龄的高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普调外,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部分,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原渠道列支。

    五、明确补发时间。本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市财政局统筹落实资金,会同市人社局迅速部署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和咨询服务,确保养老金调整7月底前兑现并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