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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农【2020】44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01   17: 51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

  (一)绩效评价范围。纳入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范围的资金,包括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以及为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而安排的省、市、县级财政或其他资金。具体支出方向涵盖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湖水系连通资金等。详见《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苏财农〔2019〕86号)相关内容。

  (二)绩效评价内容。主是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步骤

  (一)县级开展绩效自评。县(市、区)级是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单元,县级水利部门依据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的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材料(包括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实施情况统计表、实施情况汇总表),经县级财政部门复核后报设区市水利部门。设区市直接实施项目视同一个县级单元。

  (二)设区市水利部门收集审核县级自评材料,经设区市财政部门复核后上报省水利厅。

  (三)省级绩效复核和现场抽查。 省财政厅、水利厅对县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对重点项目、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抽查。汇总形成全省自评报告、自评表和实施情况汇总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依据

   (一)《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22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苏财农〔2019〕86号)。

   (二)《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8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三)相关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和数据等。

   (四)《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8〕14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9〕34号)等水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文件,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五)截至评价时,已形成的验收、审计、决算、稽察、检查报告等。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对本级自评结果和绩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水利厅、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对市县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对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下一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要从严、从紧;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地区,根据中央核减预算情况相应调减预算;对问题严重的将进行绩效问责。

    五、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各设区市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指导基层有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级水利、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三)要抓紧整改。针对自评和绩效复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各地要抓紧整改落实。对于项目进度滞后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对于验收不及时的,要抓紧组织验收,及早发挥投资效益;对于绩效自评资料不全的,要抓紧完善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 要按时报送。各设区市审核收集齐辖区内县级自评材料后于2020年7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报送省最终材料采用电子传输,县级自评材料中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加盖同级财政局、水利局公章后统一扫描成PDF文件,实施情况表、实施情况汇总表直接采用Excel文件(不盖章)。纸质自评材料及原始证明资料留存县级备查。

    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农业处:秦  晗  025-83633154

                  省水利厅财审处:高锁平  025-86338108

                  绩效评价QQ工作群:1030102766

 

附件:1.XX县(市、区)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2.XX县(市、区)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3.XX县(市、区)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4. XX县(市、区)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县级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纲.docx

附件2-XX县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XX县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XX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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