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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6-05   11:21   字号:[ ]

为规范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7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3室,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hujian@czt.js.gov.cn


附件:《江苏省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