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为此,盐城市财政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回归主业。对担保余额较大且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占比较低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支小支农主业给予3-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市级以上的担保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继续享受,确保平稳转型过渡,避免因政策“一刀切”引发金融风险。 二是加快业务创新和产品开发。根据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服务;结合地方实际,积极研发具有区域特色的融资担保业务产品,通过税收增信、“园区保”等方式,切实为园区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发挥市中小微企业信保基金作用。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按比例进行风险分担。四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充实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将融资担保机构奖补纳入使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