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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积极支持盐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 2020-06-24   17:21   字号:[ ]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养老服务规划等政策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动盐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17-19年盐城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资金达10.7亿元,其中市级财政1亿元,2020年全市财政安排养老投入2.46亿元,推动盐城市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有效推动社会力量成为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起社会资本,使更多社会力量进入该市养老服务领域。

二是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2020年按全市在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500元/人/年投保,各级财政安排保费1281万元,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的,由承保公司支付其护理费用。今年已理赔1496起案件,保险公司已经赔付近534万元,预计到年底将赔付近1000万元,这项政策惠及全市2.8万名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

三是建立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为有效提高财政支持民生事业精准度,该局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资金督查-通报-分配-公开有机结合的资金管理机制。在年初安排资金时,编制详实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预期达到的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目标实现程度为标准进行考核修正,保证年度目标顺利实施。在资金分配前,先对省市养老专项资金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到各区民政局、财政局领导班子,并根据督查情况分配当年养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