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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发布日期: 2020-06-22   15:16   字号:[ ]

今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财政积极配合区人社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富民增收33条”意见和“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市政府为城乡居民办十件实事的要求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精神,决定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48元的基础上增加12元,增幅为8%,这也是淮阴区第9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九连涨”,此次基础养老金上调自2020年1月1日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区财政及时拨专款17806万元,为全区14.6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比去年同期拨款增加3516万元,增长24.6%。另外,还拨款873万元,补发今年从1月份开始提标的部分,目前止款全部及时足额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位。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