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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规范在线询价“三特点”突出,不见面交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发布日期: 2020-06-02   17:41   字号:[ ]

自5月1日起,常州市财政局制定的《常州市政府采购在线询价操作办法》开始执行。据统计,在线询价采购实施一个月以来,已实现在线询价采购项目7个,实现采购金额96.9万元。在线询价的推行对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交易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一)明确范围,推行分类实施

在线询价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标准统一的货物类政府采购。其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且预算金额在起点金额以上的,必须委托采购中心操作;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且预算金额在起点金额以下的、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人自行操作。通过划分类型明确对应操作主体,提高在线询价的针对性与可行性。

(二)线上管理,提升采购效益

在线询价依托“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单独设置了在线询价模块,模块包含项目立项、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确认、中标公告发布、废标公告发布等,以报价最低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这解决了标准化产品采购价格高的问题,保证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准化产品价格最低,大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了政府采购公开度与透明度。同时,线上操作实现全流程“不见面交易”,减少了采购人工作量,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使采购活动更加方便快捷,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背景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三)规范主体,强化履约责任

采购人管理上,明确采购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采购需求,对于符合要求的候选供应商,系统自动确认成交供应商资格,杜绝了采购人违规操作的可能。供应商管理上,无正当理由供应商不得对报价及相关内容做任何更改或退出,应当按在线询价需求和成交结果公告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服务,并将其相关行为纳入到供应商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