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2019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207万元,至此核定下达的900万元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衔接,具有重大意义。灌南财政统筹安排、充分利用此项资金,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