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细化落实到人。建立严格的组织分工和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将资金安全检查制度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检查资金管理相关岗位及人员设置、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严禁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严格执行资金签批程序和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做到逐级负责,层层监控,对资金流向从严把关。加快预算下达进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
三是规范财政资金存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我市出台了最新的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在确保财政资金存放行为公平、公正、公开性的同时,也更进一步引导银行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四是全面执行决算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经市人大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收支决算,进一步细化和扩大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网络舆情和社会各界监督。决算公开对对规范“三公经费”发挥了监督和促进作用,同时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方面的财政支出起到了一定的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