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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六项举措做好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免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08   17:14   字号:[ ]

为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对港口集团拟定《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返还办法》等制度作了批复,进一步做好免除费用相关工作,促进全市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稳步增长。

一是明确免除主体。包括外贸企业或原缴费单位(即外贸企业委托的代理人)。二是明确审核程序。市商务局以海关提供的查验统计数据为基础,对照口岸经营企业提供的申报统计表,提出免除费用意见;市财政局依据报送的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免除费用。三是明确免除标准。由市商务局、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综合考虑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设备与人工费用投入,合理确定免除费用标准。四是明确资金渠道。根据政策规定扶持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为保证尽快兑现政策,在上级资金没有到位情况下由市级财政资金筹集资金先行垫付。五是明确部门职责。海关负责提供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名单。口岸经营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免除费用情况。口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免除费用。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拨付相关免除费用。六是明确工作制度。建立市商务局、财政、海关、物价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和通报免除费用工资相关情况,切实保证免除费用工作顺利开展。

自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连云港市借鉴省内外港口对免除费用返还工作的经验,优化工作流程,促进相关惠企政策快速落地,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同时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查验针对性、有效性,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16年4月至2019年末,经审计,全市口岸符合查验无问题免除范围的集装箱23708箱、计35979标箱,免除金额1860.386万元,涉及外贸企业5905户,外贸进出口重箱作业量从2016年至2019年增长了27.59%,有效促进了连云港口岸外贸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