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企业和公众积极回馈社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等部门在去年底联合发布了《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确定了41家基金会的税前扣除资格。近日,多部门在第一批名单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和《江苏省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70家,基金会486家,另补充2018年度(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1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xlsx
附件2江苏省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