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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5- 15   17: 05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1-0396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财政厅教科文处 发布日期 2020-05-15
信息名称  《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  效

 

    2020年4月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现将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本办法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为进一步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力度,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为了更便于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结转,经广泛征求被调研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建议,省财政厅参照广东省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相关做法,研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如何体现对省级科研经费的“放管服”?

   本办法主要创新内容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单位账户下设一个省级科研经费子账户,对拨付至单位账户的科研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承担单位是省级预算单位的,可一次性申请科研经费全部用款计划并自行选择支付方式随时支付;也可提起科研经费支付申请,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将科研经费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下设的子账户。

   这一改革举措核心在于为省级科研项目单位增加了一条可供选择的科研经费支付途径,从根本上解决了科研经费跨年结转的问题,使项目执行更加连贯、迅速,给科研人员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真正做到财政工作立足实际、服务科研、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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