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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徐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4  09:34        次  

徐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191118日作出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对徐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苏财会〔201957号)。因你所未能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达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条件,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拟对你所作出撤销执业许可决定。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江苏省财政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苏财会〔20205号),现我厅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你所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机关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25-83633203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苏财会〔20205号)

江苏省财政厅

2020514

江苏省财政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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