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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19]37号)和《关于同意丹阳市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的批复》(丹政复[2020]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4077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
各有关职能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批复的要求加大指导力度,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审核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内容、预算明细、实施进度、绩效目标、组织管理等,尽快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强化资金管理
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使用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实施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要按照“镇江市涉农资金阳光监管平台”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关操作。
四、注重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把绩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全面促进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附件: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明细表
丹阳市财政局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