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市县动态

镇江市财政局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11   15:10   信息来源: 镇江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近日,镇江市出台《镇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一、明确一个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级在进一步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到2021年初步完成;市(区)级到2020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到2022年逐步覆盖到其他政府预算及其他财政资金。

二、着重三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住三方面主要工作:一是拓展管理对象,实施全方位管理;二是完善管理链条,实行全过程管理;三是拓展管理范围,实现全覆盖管理。

三、实施四项举措。《实施方案》提出四项实施内容: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同时要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推行绩效信息公开;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其他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四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强化专家库、第三方机构、信息化系统等技术支撑。包括实施财政综合运行绩效、项目、政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等24条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制定了“镇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行动计划表”,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安排,强化可操作性。

四、加强多方合力。《实施方案》强调,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协同、加强考核监督等方面,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部门单位以及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下一步,镇江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各项工作举措,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