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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区财政局修订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3-09   14:22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近日,江都区财政局修订完善《江都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新《办法》包括总则、评审范围、内容和方式、评审程序、职责分工、法律责任及附则等6个章节,共20条,重点对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内容、程序以及职责分工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与2013年印发的《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完善评审机制,将估算评审结论作为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的依据;二是扩大评审范围,按照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将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纳入评审范围;三是增加评审内容,增加对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估算、竣工结算及决算的评审。该《办法》的出台,适应了新形势下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要求,为与时俱进做好我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9年,江都区财政局共实施30个工程项目的概预算评审,总投资金额6.13亿元,共审减项目资金2118.2万元,核减率3.46%。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做好《办法》宣传解读,使相关单位熟悉政策、了解程序,严格落实“三先三后”(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