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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应对疫情出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20-03-06   16:31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税政处 字号:[ ]

3月2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了就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相关情况。全省约有9万多户纳税人可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占全省全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总体纳税人的20%左右。

沈益锋表示,当前经济社会生活总体稳定有序,但疫情也对经济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救助政策要精准落地,政策要跑在受困企业前面”、“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助力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50条和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关”的22条政策。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从行业角度分析,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影响严重;从企业规模角度分析,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压力大,受到明显波及;从影响时间角度分析,今年上半年企业经营都会受到影响。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研究制定了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

沈益锋介绍,本次江苏出台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为了方便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都将审批流程后移,采取申请即核准的方式,让困难企业尽早受益。政策实施后,预计可为企业减负近20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税务局将持续跟踪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疫情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现有政策实施效果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一时间研究,不断优化完善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提升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