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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0- 03- 03   17: 11        字号:[ ]

苏财购〔202024

 

投诉人:徐州大华快速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三工业园华裕路2

法定代表人:金环

被投诉人: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

法定代表人:薛子成

相关供应商:江苏徐州新华印刷厂

地址:徐州市青年路公园巷1

法定代表人:安炳强

 

2019830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江苏省财政票据定点印刷项目-分包10(项目编号:JSHC-G2019-267)的招标公告,并于20191023日组织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确认江苏徐州新华印刷厂、北京宝旺印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分包10的中标供应商。20191031日,徐州大华快速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中心于2019118日作出答复。大华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1127日投诉至本厅。2020119日,本厅向大华公司邮寄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要求其在四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进行补正。投诉处理期间,202033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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