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苏州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市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八项细则>的通知》,提出“四优先四强化”举措,即“优先培养使用、优先考录晋级、优先评定人才、优先发展入党,强化考核激励、强化典型选树、强化关心关爱、强化基层减负”,进一步激励关爱战“疫”一线党员干部。
通知发出后,苏州市财政局积极履责、多措并举,重点从三个方面保障“八项细则”发挥实效。一是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0%。二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可一次性增核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三是对参加一线防控的基层党员和医务工作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结合实际确定。
下一步,苏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激励关爱一线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体现“财政温度”、发挥“财政担当”、做好“财政贡献”。